租赁出口贸易注意,租赁贸易出口报关租赁贸易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对于承租人、租赁出口贸易出租人双方都有积的作用。
租赁贸易是指经营租赁业务的企业与外商签订国际租赁合同项下境内企业租赁进口或出租出口的货物。租赁期在一年及以上的进出口货物,方式代码“1523”,简称“租赁贸易”。租赁期在一年及以上的进出口货物分期办理征税手续时,每期征税适用方式代码“9800”,简称“租赁征税“。
租赁期不满一年的进出口货物,方式代码“1500”,简称“租赁不满一年”。
上述方式不适用于以下情况:经营租赁业务的企业进口自用的设备、办公用品,方式为“一般贸易”(0110)。加工贸易租赁进口的机器设备,方式应为“加工贸易设备”(0420)。
补偿贸易租借进口的货物,方式应为“补偿贸易”(0513)。“租赁贸易”(1523)期满复运出(进)口的货物,方式为“退运货物”(4561),“租赁不满一年”(1500)期满复运出(进)口境的货物,方式为“租赁不满一年”(1500)。
租赁贸易进出口报关出口收汇核销单。一切出口货物报关时,应交验外汇管理部门加盖“监督收汇”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并将核销编号填在每张出口报关单的右上角处。
为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建设,根据《中华共和国海关法》和《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3〕38号),经批准,就试验区内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试验区内设立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或者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在试验区内设立的项目子公司(以下统称“融资租赁企业”);
(二)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取得融资租赁业务;
(三)在试验区海关机构办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手续。
二、融资租赁企业作为出租人向境内外承租企业出租融资租赁货物,应当按照海关区域关于货物的相关规定向试验区主管海关(以下简称“主管海关”)办理申报手续。
三、融资租赁企业作为出租人向境内承租企业出租融资租赁货物的,境内承租企业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向海关申报:
(一)相关部门批准购买融资租赁货物的批文;
(二)经海关审核,以减免税方式租赁出区进口的,提交相关减免税文件;
(三)许可;
(四)海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融资租赁货物的税款计征方法按照《中华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中华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令***24号)关于租赁进口货物的相关规定办理。
五、境内承租企业办理融资租赁货物进口担保的,可以申请使用《试验区融资租赁货物***书》(详见附件),向主管海关办理相关手续。
六、融资租赁企业应当每季度向主管海关报备融资租赁货物的租赁、租金支付等情况。
七、境内承租企业应当自融资租赁货物租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中华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令***24号)关于租赁进口货物的相关规定,向海关办理留购、续租等相关手续。
半导体加工设备进出口租赁报关需要注意的问题:
1、柜量多的话建议报关资料分几票,避免海关查验产生超期费的风险。
2、租赁贸易缴***金或提供担保函形式,担保金可以向海关申请减免,看海关是否批准,若不批则收取;实报实销
3、合同总租赁期多久,不满一年及一年以上方式及手续稍有不同,租金征税报关单,出口报关单,进口报关单。
4、***金手续正常半年,每半年续期一次。
5、装柜需要监装,拍照,提供每一个柜子的装箱明细
6、租赁贸易出口报关比进口报关难,但进口费用比出口费用稍贵一点,港建费及码头费,超期费要注意进口肯定会比出口贵一点。
万享进贸通(上海)报关有限公司秉持“真诚合作、共谋发展、顾客至上”的原则,以质量为根、以客户为本。我们始终为商家精心服务!欢迎新老客户前来咨询。